教师心理培训
书记、校(园)长培训
心理骨干教师培训
青少年职业发展辅导教师培训
教育局局长培训
一线教师培训
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中提出: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将心理健康教育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地在各学科教学中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注重发挥教师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区域内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轮训,切实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要在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等各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内容,建立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
心理健康教育应从不同地区的实际和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出发,做到循序渐进,设置分阶段的具体教育内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轻教师的精神紧张和心理压力。要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方面,为教师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他们学会心理调适,增强应对能力,有效地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 卫生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
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
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

结合纲要要求,我们设置了不同的课程,以满足不同岗位教育工作者们的心理学习需求:
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专业技能培训(心理健康辅导员)
适学人群:
新入职老师、班主任、德育老师,任课老师等。
学习目标:
通过对中小、幼儿园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使他们了解心理学基本原理及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表现,具备心理健康教育的职业道德和基本素质。进一步增强老师们开展学校心理辅导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家庭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能力,切实做好广大青少年儿童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儿童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自觉运用心理健康知识及心理辅导方法和技巧,帮助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心理困惑和问题,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习时间及方式:
9天脱产,面授或远程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或结合。
证书:
培训合格后由中国心理卫生协会颁发《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家庭教育指导职业能力培训
适学人群:
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专兼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有意愿从事家庭教育辅导相关工作的心理工作者和爱好者,教育工作者,家长。
学习目标:
培养既具备较强理论基础,又有较强实践技能的家庭教育领域指导人员。通过系统学习掌握家庭教育的理论和方法,提升教师的家庭教育辅导能力,促进家长做好学校教育的延伸工作,助力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习时间及方式:
课程开通期为2年,即730天,APP、学习平台开通专属学习帐号,随时学习,开通期内可反复不限次数点播回听。
证书:
每年安排4次考试,3、6、9、12月,发证时间3-6个月。学员经过培训参加综合考核,通过者可获得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颁发的《家庭教育指导职业能力培训合格证书》。
心理工作者实务技能专题培训
适学人群:
已取证的二、三级咨询师,已取得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基础培训合格证书的老师、心理学专业毕业的老师,学校的专职心理老师等。
学习目标:
学员通过参加不同专题的心理疗法技能学习,深入某领域的咨询方向,根据个性和知识结构上形成自己的咨询风格,从而成长为一名成熟的、具有个人特色的心理咨询师。
学习时间及方式:
个别人员学习,不够开班基数的,可考虑参与现有的网络课程。点击查看课程>>